2021年度佛山市高明区一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
2022-12-26 15: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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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规定,现对2021年度佛山市高明区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12月27日至2023年1月3日止。
若对通过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请书面向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人事股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签名手写,打印无效)及联系电话,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公示时间截止后(以寄出邮戳为准)反映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
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757-88282322
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757-88236060
邮政编码:528500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百乐街13号
附件:2021年度佛山市高明区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xls
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