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特级教师评审通过候选人的公示
2021-07-19 17:42:41
来源:佛山市高明区教育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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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特级教师评选规定》(教人〔1993〕38号)及《关于开展南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暨特级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21〕9号)等文件精神,经省教育厅组织评审,下列同志(详见附件)通过了2021年特级教师评审,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7月20日至28日止,共7个工作日。若对评审通过的特级教师候选人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或候选人所在单位、所在单位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
1.广东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
附件:佛山市高明区南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暨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名单.doc
邮政编码:510080 联系人:蒋老师、邱老师
联系电话:020-37628623/37629059
2.佛山市教育局人事科(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9号)
邮政编码:528000 联系人:曾老师、梁老师
联系电话:0757-83205099/83205029
3.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人事股(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百乐街13号)
邮政编码:528500 联系人:卢老师、龙老师
联系电话:0757-88282322/88282392
附件:佛山市高明区南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暨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名单.doc